


番府辦規〔2021〕3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番禺區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管理辦法》(番府辦規〔2019〕3號)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番禺區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番府辦規〔2019〕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原已同意確定為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的,繼續適用該辦法。該辦法廢止后,應急搶險救災工程參照《廣州市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管理辦法》等文件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