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治水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3年廣州治水工作的具體任務——力爭到2017年底,建成區(qū)城鎮(zhèn)生活污水基本實現(xiàn)全處理和達標排放,完成國家督辦的35條黑臭河涌整治任務;力爭到2019年底,全市城鎮(zhèn)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按照要求完成剩余152條重點河涌治理任務,進一步改善水環(huán)境質量。
整治7251個排水口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按照“控源動真格,管理上水平,工程抓進度,城中村截污攻堅,開門治水人人參與”的工作思路,多管齊下、統(tǒng)籌施策,形成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新格局,全市治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35條黑臭河涌水質總體上穩(wěn)步提升、逐步向好;地鐵B涌、地鐵C涌、西郊涌等6條河涌,已基本達到不黑不臭標準;國考鴉崗斷面實現(xiàn)水質達標。但目前全市治水形勢不容樂觀,源頭治理工作任重道遠,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設仍有短板,精細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行動計劃》明確,要堅持“控(源)、截(污)、清(淤)、調(水)、管(理)”的五字治水方針,以流域為體系,河涌為單位,進一步加強污水源頭治理、補齊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短板,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控源方面,將實施涉及187條黑臭河涌的85個城中村“進村入戶”污水收集工作和238個行政村(社區(qū))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7251個排水口,開展整治違法排水專項行動。
“進村入戶”截污納管
城中村截污難、污染物直排河涌,是困擾河涌整治的一大難題,其主要原因是長期以來城中村內的污水治理一直采取“自行收集、繞村截污”的方式。
據悉,廣州有300多條城中村,涉及600多萬人,由于土地產權等問題,市政公共污水設施建設至城中村周邊,由村集體自行在村內建設污水收集設施進行污水收集,并連通至村邊市政公共污水設施內。但水務部門在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中發(fā)現(xiàn),城中村內人口密度逐漸增大,小散亂企業(yè)不斷增多,其污水產生量已不容忽視,但由于各城中村在村內污水收集工作中積極性嚴重不足,污水大多無法得到有效收集,其長期以來直排、偷排河涌已成為中心城區(qū)河涌黑臭的主要原因。
而黃埔區(qū)在推進城中村污水治理工作中成效顯著,其污水收集主要采用“進村入戶”方式,即由財政出資,區(qū)具體實施,沿每家每戶的廚房、廁所,按統(tǒng)一標準建設污水收集管,逐棟收集污水后匯入污水收集井。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城中村污水治理思路要進行調整,將城中村村內污水設施,參照市政污水設施建設、管理模式,由各村委托屬地政府建設管理,并推廣“黃埔模式”,采用“進村入戶”的截污納管方式開展城中村污水收集工作。而首先就要對列入整治計劃的187條河涌周邊的85個城中村進行“進村入戶”污水收集。
截污硬指標
《行動計劃》對截污也提出眾多硬指標——新、擴建14座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提高180.5萬噸/天,鋪設污水管道約1090公里;完成29座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以及35座污水處理廠污泥廠內干化減量改造。
《行動計劃》提出,建立排水戶管理長效機制,全流程監(jiān)管排水戶排水行為,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在控源、截污完成后,根據實際需要,對河涌進行清淤、調水補水和生態(tài)修復等水質養(yǎng)護,進一步提升水體治理效果的穩(wěn)定性和可持續(xù)性。
各部門職責
《行動計劃》明確規(guī)定了各個部門在新一輪治水工作中的責任和任務:環(huán)保部門著重加強“小散亂”工業(yè)污染整治,按照“關閉或搬遷為主、就地整改為輔”的要求,重點針對黑臭河涌1公里范圍內,開展“小散亂”等污染源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地毯式排查,挨家挨戶找,徹底搞清污染源在哪里,“敵人在哪里”;實施掛圖作戰(zhàn)、銷號管理、各個擊破,堅決在今年內全部清理整頓“小散亂”污染源。水務部門認真履行行業(yè)監(jiān)管責任,實施違法排水專項行動,加大對排水戶違法排水的查處力度。農業(yè)部門要在去年成績的基礎上持續(xù)發(fā)力,繼續(xù)實施畜禽養(yǎng)殖場“一戶一檔”督導工作,徹底取締非法畜禽養(yǎng)殖場,堅決關閉不能穩(wěn)定達標排放的規(guī)模化養(yǎng)殖場,并建立回潮防范機制。城市管理部門做好執(zhí)法及河涌垃圾清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