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025年第25號公告,要求各電動自行車指定認證機構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的有效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銷;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處于暫停狀態且不能恢復有效的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銷。為規范廣東省電動自行車銷售,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對銷售單位及消費者的提示。
在面向銷售者方面,為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以下簡稱“新國標”)要求,現提示:
嚴格遵守銷售時限要求: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取得新國標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廠/進口的舊標合規產品,銷售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繼續銷售。
規范進貨查驗與庫存管理:進貨時須嚴格核驗產品合格證明、新國標CCC認證證書及編號等一致性文件,確保所售產品符合標準要求;過渡期內(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有序消化舊標車庫存,合理調整進貨結構,避免積壓造成損失。
落實質量安全追溯責任:全面推行“掃碼核驗”,依托“E碼通”等平臺建立完整的進貨、銷貨電子臺賬,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動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溯源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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