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工業產業區塊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印發。
《辦法》明確,建立“工業集聚區—工業產業區塊—工業用地”三級管理體系。以工業產業區塊為我市產業空間治理核心抓手,強化工業產業區塊對工業用地用途管制作用,保障工業用地底線規模;通過工業集聚區引導產業空間集聚,打造特色產業集群。同時明確工業用地內涵包括普通工業用地、新型產業用地以及用于支持工業發展的物流倉儲用地;推動單個工業產業區塊內的工業用地占比從55%提升至65%,精準鎖定工業功能。
增加工業產業區塊“規模+產值”雙控管理。落實《廣州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明確一級工業產業區塊是管理底線,應當保持底線規模不得減少;二級工業產業區塊是管理過渡線,在保證區塊內工業產值規模不降低的前提下,應當按照“占補平衡、先補后調”原則優化。
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控,嚴格工業產業區塊內工業用地管理。一級工業產業區塊內工業用地應當予以嚴格保護,除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綠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二級工業產業區塊內工業用地除上述公共利益需要,或經各區認定服務于工業發展的科研設計設施外,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
強化產業發展引導。要求新增工業用地應當在工業產業區塊內布局;強化產業項目準入管理,優先保障我市鼓勵發展的戰略性產業集群、未來產業等重點產業項目用地,嚴禁向禁止類工業項目供地,從嚴控制限制類工業項目用地,充分保障廣州“12218”現代化產業體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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