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8年1月
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編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舉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我局網站www.xwgd.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38920582或28338003。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據市政府相關條例和市政府要求,抓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完善公開制度和機制,利用各種平臺,積極以各種方式和渠道,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不斷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眾的參與度。扎實推進網上辦事大廳工作,及時完成行政審批、備案、服務事項在網上辦事大廳辦理,方便群眾掌握我局工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本局2017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45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3條;2.部門文件類(包括規章、.規范性文件等)信息26條;3.動態類信息273條;4.行政職權類信息(包括行政審批、執法等)196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2條;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20條;7.其他信息125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3698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2148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12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12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0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3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12次,組織政府網站在線訪談0次,發布政策解讀稿5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0次,通過新聞媒體等其他方式回應事件3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0件,其中當面申請1宗,占10%;網上申請9宗,占90%;信函申請0宗,占0%,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60%屬文物保護方面,20%屬行政審批類信息,其余是涉及文化建設等的信息。
在已經答復的9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7件,占總數的70%,主要涉及文物保護、行政審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涉及文物規劃已劃定和未劃定范圍中的信息。
“不予公開”的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是因為政府主辦的活動應急預案為內部文件,不予對外公開;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是因為至今未實現;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是因為非我局職能范圍;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是因為申請與核實情況不符。
從申請的對象分析,以本地公民為主,占全部申請的90%,也有部分是來自美國的外地公民。以組織名義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請有2件,主要是投資類公司或村鎮。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本局2017年度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郵寄費、復制費等)為0元。
五、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度針對我局有關的行政復議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雖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和制度化還需進一步加強。我局將繼續加強對主動公開的內容保障,不斷改進和完善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不斷完善服務咨詢內容,更好地為市民群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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