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做好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建設的通知》,確定廣州、深圳為綜合型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珠海、佛山、惠州、江門為生產型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試點期至2028年底。
模塊化建筑是指將建筑拆分成多個空間單元模塊,在工廠內對模塊進行標準化、集成化、智能化生產(包括結構部件、設備管線、裝飾裝修、家具衛浴等),將模塊運輸至施工現場進行組合安裝使之成為完整空間體系,實現“像造汽車一樣造房子”的建筑,是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重要成果。
當前,廣東擁有數十家具備獨立生產模塊化建筑能力的企業和基地,模塊化建筑產品種類豐富、技術路徑完整、供應鏈上下游齊全,具備發展模塊化建筑的良好產業基礎和潛力。
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類型分為綜合型與生產型,其中,綜合型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將在模塊化建筑研發、生產、應用、管理等方面全面發展,生產型模塊化建筑試點城市側重在生產供應端做強模塊化建筑產業鏈。各試點城市將緊緊圍繞自身類型定位,系統謀劃、全面部署,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結合實際推動打造模塊化建筑應用典范、完善產業鏈供應鏈、強化技術標準支撐、健全工程組織和監管模式、深化粵港澳建筑業協同,有序推進各項試點任務落實。同時,鼓勵其他城市積極開展模塊化建筑領域的探索實踐。
下一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定期跟進試點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試點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試點期滿后組織驗收評估,系統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塊化建筑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為催生建筑業新質生產力、鍛造廣東建筑業發展新優勢提供有力支撐。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