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廣東省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圍繞安全托底、技術攻關、產業創新、適航審定、強企培育、產品推廣、基礎設施、城市交通、低空消費、公共應用、應急救援、應用場景等關鍵領域,提出了十六條具體政策措施。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覆蓋所有在粵開展低空經濟業務的企業和機構。
安全托底
筑牢低空飛行“防護網”
作為低空經濟發展的首要前提,《措施》將“健全規制做好安全托底”置于首位,提出加快空域資源釋放與安全高效利用,科學規劃并動態優化省內低空航路航線網絡。推動省級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建設省綜合飛行服務平臺和廣州、深圳、珠海等飛行服務站。研究將無人機安全應急管理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科學規避人口密集區、重要核心設施等敏感區域,確保低空飛行安全托底。
創新驅動
培育低空企業“領頭雁”
在加快技術攻關和加速產業創新方面,《措施》明確聚焦新構型航空器、關鍵零部件、基礎軟件、低空飛行保障等關鍵領域,建立多方參與的低空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遴選機制和組織模式,將有創新引領、產業價值的技術方向納入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支持。同時,加速產業創新平臺建設,布局一批省級中試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并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
在培育產業主體方面,提出支持技改培育低空強企,對符合條件的低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獎勵和租賃補貼。對低空領域獲評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省內企業,在落實省級支持政策基礎上,鼓勵地市給予獎勵。推動低空裝備產品納入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范圍。
發力基建
激活低空應用“新場景”
在完善基礎設施方面,《措施》要求加大省級財政對省級低空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地市在城市更新、交通樞紐建設中預留低空設施發展空間,將低空基礎設施以及配套的用地、用電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并明確通信、導航、監視、氣象等建設需求,預留未來發展的要素資源。
在拓展應用場景方面,支持廣州、深圳、珠海先行先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穩步開通市內和城際低空客運航線,探索制定低空空域交通規則和大灣區跨境無人機物流配送。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新開通并常態化運營的低空物流航線給予支持。
在培育低空消費新業態方面,支持發放低空旅游文體消費券,推動旅行社開展低空旅游業務,與有條件的景區、通用機場合作開發觀光旅游、主題游等業態和產品。支持開展滑翔傘、跳傘、輕型運動飛機、無人機競速等航空體育運動賽事及活動。
在公共領域先行先用方面,鼓勵各級政府部門擴大低空經濟服務覆蓋面,重點推進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國土測繪、生態治理、城市管理、農業生產等領域的低空設備應用。結合“百千萬工程”信息平臺建設,深化無人機在政務領域應用。探索將低空經濟公共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相關目錄范圍。此外,按照平急結合、分級建設、共同使用的模式,構建適應全災種大應急的航空應急救援基礎設施體系,按需建設村鎮起降點。
《措施》還提出開展低空經濟綜合應用場景創建,遴選一批省級低空經濟綜合應用場景,對符合條件并通過評估驗收的地區,在空域保障、技術支撐、場景拓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