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2〕181號,附件1)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分配方案,現將省提前下達我市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2,066萬元轉下達給你們(附件2),此項資金收入請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付收入”,支出請列入2023年“21305農林水支出—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2023年度中,將根據中央資金正式下達情況和資金分配辦法據實清算和調整,多退少補。
二、請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此項資金主要用于吸納中西部脫貧人口跨省就業,具體請按照財政部等6部門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及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農〔2022〕98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三、請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各區在下達此項資金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準不變,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四、請各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組織本級主管部門制定明細績效目標,結合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2〕181號)
2.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分配方案
3.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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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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