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0692-2531Z2132335
二、項目名稱:市交通技師學院入駐科教城購置項目(2025年學生宿舍家具)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麗清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更合大道長崗路29號、30號(廠房四)
法定代表人:婁新濤
被投訴人1:廣州市交通技師學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增城區科教大道136號
被投訴人2: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515號東照大廈5樓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5月19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采購人廢標等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3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責令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就未依法編制招標文件的問題限期改正,并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機關提交整改報告。
三、關于投訴請求:投訴事項處理期間,本機關已依法暫停項目采購活動并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調查案件事實。關于投訴人的損失,建議采購人對因廢標行為導致投訴人的直接損失予以協商并妥善處理。由于投訴事項不成立,其余相關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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