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扎實推進民生領域、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維護全市廣告市場秩序,現公布部分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一、廣州某和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外派發抵金券,印有醫生形象,且未標明廣告批準文號。當事人構成利用衛生技術人員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以及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六)項的規定,海珠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0萬元。
二、廣州某尼互聯網信息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情況下,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廣告推文,宣傳介紹處方藥“菲普利蛋白琥珀酸鐵口服溶液”、第二類醫療器械“孕e家排卵檢測試劑”、“孕e家胎心監護儀”。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42萬元。
三、京某堂(廣東)大藥房有限公司發布處方藥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情況下,通過天貓平臺網店,發布“偉哥 他達拉非片”處方藥廣告,含有“治療勃起功能障礙”“藥效賊猛”等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4萬元。
四、廣州某暢品牌顧問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推文,并附加“云教授?玫瑰八珍粉”“二花蓮茶”“云教授?三葆飲植物飲料”等商品的購買鏈接,未顯著標明“廣告”,并在推文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醫療用語的宣傳語宣傳商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海珠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萬元。
五、廣州某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居家用品“后辰好夢貼”,通過虛構消費者使用案例,在其微店發布“提高失眠人群至少3倍的睡眠質量”“功效發揮強”“對人體沒有任何副作用”等內容的廣告。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萬元。
六、某藥藥材健康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與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并無關聯的情況下,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介紹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情況的文章,并配有含“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藥有限公司→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國藥藥材健康科技(廣東)有限公司”內容的結構圖示,使普通公眾對當事人與中國中藥有限公司、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關系造成誤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8萬元。
七、廣州某妍診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經營的普通食品“120降壓肽參葛片壓片糖果”,制作“8-降壓肽1”“9-降壓肽2”等視頻廣告,含有“只要用了降壓肽,就沒有降不下來的高血壓”“降壓、降脂……可調節高血糖、高血脂”等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萬元。
八、廣州某光而行生物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AOAZ黑金藏鉆套盒”“AOAZ側柏葉植萃清爽洗發水”等普通化妝品,通過其開設的微信公眾號和微信小程序發布廣告,含有“對于頭部脫發以及頭皮脂溢性皮炎具有一定的緩解和治療的作用”“降低炎癥發生”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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