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南沙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在不折不扣落實市政策基礎上,南沙編制出臺了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若干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減稅降費、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減輕企業租金負擔、穩定企業用工、深化信用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加大對城市商業綜合體入駐企業及保供零售企業幫扶力度、推動文化旅游業復蘇、推動交通物流行業加快恢復、提高農業發展質量等10條,著力紓解企業困難,減輕企業負擔,努力把疫情影響降至最低,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紓困“及時雨”:為企業“解渴”
受疫情的影響,南沙不少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了一些特定困難,資金問題首當其沖。
針對企業融資,南沙將允許小微企業申請延期還本付息、開展政策性融資擔保補貼,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企業實施延長期限、降低費率、免收罰息等金融幫扶措施,鼓勵保險機構捐贈保險保障等,為企業及時“解渴”。
針對企業用工,對不裁員、少裁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南沙將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
針對信用服務實體經濟事宜,南沙將用足用好“信易貸”等平臺,歸集“抗疫貸”“復工復產貸”等金融信貸產品,開發上線“餐飲信易貸”等專屬信貸產品,及時指導各類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
減負“解壓器”:緩解稅費、社保繳費和租金壓力
對于中小企業普遍關注的稅費、社保、租金壓力,南沙積極出臺相關舉措,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減輕稅費、社保、租金等方面負擔。
稅費方面,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期限可申請延期;對納稅人在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或用于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房產、土地可申請免征2021年6月至7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等。
社保方面,落實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工傷保險繳費費率、職工醫保繳費費率;對區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的單位、個人,未能按時辦理繳費業務的,可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閉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補繳,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
租金方面,對承租區屬國企和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的企業給予租金減免,位于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的減免2個月租金,位于區內其他區域的減免1個月租金;對封閉封控防控管理區域內承租國有水域的養殖企業,減免1個月租金;引導支持集體物業、非國有企業和個人業主開展租金減免或允許延期、分期繳租;對封控區、封閉區內按照防疫工作要求關停的農貿市場,給予關停期間減免租金總額100%、最高20萬元的補貼。
定向“雪中炭”:補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
在疫情影響下,南沙的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業等行業受到沖擊,對此,南沙也出臺相關政策,幫扶這些企業渡難關。
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減免租戶租金的,給予綜合體經營企業最高50萬元的補貼;對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農產品和生活物資等應急生活物資保供應企業,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
支持發放文旅體消費券,對文旅體經營場所給予補貼;給予旅行社組織旅游團隊最高20萬元的獎勵。
彌補區內或區屬跨區公交線路因疫情影響客流下降產生的經營性虧損,減輕公交企業經營壓力。對注冊在南沙的外貿出口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外貿出口重箱量補貼。
為進一步提高農業發展質量,對經營主體向金融機構貸款用于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每家給予最高100萬元貸款貼息補助;對2021年新獲評為農業龍頭企業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安排2000萬元財政資金加快省級漁業產業園建設。
惠企發展十條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企業享受該項政策的同時,可疊加享受區內其他政策,以及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
接下來,南沙區將抓好《若干措施》的兌現落實,讓企業盡快享受到政策紅利,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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